一、服务范围
TPS(上海德百实电器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提供电子制造服务(EMS),覆盖产品开发到量产交付的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电路设计、PCB 布局、嵌入式软件编程、客制加工、变压器与线圈制造、钣金加工、铝材与水冷散热器加工、系统集成、测试认证及一站式整机交付。具体服务范围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与项目规格书为准。
二、报价与合同
所有服务报价基于客户提供的完整技术资料与需求说明。报价有效期以报价单标注日期为准,逾期需重新确认。正式服务关系的建立需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或采购订单,明确技术规格、交付周期、付款条款、质量标准及知识产权归属等关键事项。
三、知识产权
客户向 TPS 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图纸、设计文件及其知识产权归客户所有,TPS 仅在履行本合同所需范围内使用。TPS 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工艺改进、测试方法及生产流程优化等智力成果归 TPS 所有,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双方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与技术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四、质量标准与责任
TPS 承诺按照 ISO 9001:2015、IATF 16949 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执行生产与服务。产品交付后,客户应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完成检验并提出异议。项目验收分为初步验收与最终验收两个阶段:初步验收在 TPS 完成开发并自测通过后启动,最终验收以客户复测通过并签署《验收确认单》为准;验收不合格的,TPS 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质保期为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质保期内 TPS 免费修复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缺陷。因 TPS 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TPS 按合同约定承担返工、更换或赔偿责任;因客户提供资料不准确、设计变更或未按时提供必要配合导致的额外成本与交期延误,由客户承担。
五、交付与付款
交付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若经评估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交付,TPS 应在约定期限届满前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双方在收到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重新协商一致的新期限;因不可抗力或客户原因导致的延期按本协议第八条及双方书面确认处理。付款方式、节点与币种按合同条款执行,客户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的,TPS 有权书面催告并暂停后续服务;逾期超过 90 日且经催告后仍未支付的,TPS 有权解除本协议。国际运输适用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运费、保险与相关税费按合同约定分担。
六、保密条款
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接触、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信息、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用途。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解除,在合作关系结束后 5 年内持续有效(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更长期限的,从其约定)。
七、合同变更与终止
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书面确认方可生效。任何一方出现重大违约且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仍未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不影响已履行义务的结算、质保责任、保密条款与知识产权条款的效力。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重大疫情、供应链中断等双方无法预见且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受影响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因本服务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自首次书面协商之日起 30 日内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协商不成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时间(GMT+8)为 TPSSH 官方法定时间基准,适用于合同签署、验收确认、项目里程碑及所有与客户正式交易的时间认定。对于国际贸易争议,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仲裁条款,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